【天津】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发挥“想就业、找人社”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作用,凝聚各方合力,注重精准施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切实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就业服务满意率,为促进毕业生及早实现就业创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护航就业梦想 共享留“津”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至6月

四、服务对象

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五、重点任务

(一)政策宣传进校园。汇总毕业生就业政策,重点涵盖支持就业、鼓励创业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习实训、集中落户、职称评定等人才流动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列明政策内容、经办机构、经办流程,通过宣传明白纸、政策公告、现场宣讲、“两微一端”等形式广泛发布。各区要主动对接高校,至少集中开展2次校园就业政策宣传。各区人社局长要带头进校园宣讲政策、答疑释惑,切实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二)招聘服务进校园。各区要主动摸排岗位资源,多渠道挖掘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用工信息,事业单位、基层服务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核实岗位需求特征、职位类别、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关键要素,确保真实有效。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更新、动态发布岗位信息。要灵活采取现场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积极协助高校办好校园招聘会,合理安排分行业、分专业招聘及招聘场次,组织动员各类用人单位参加校园招聘对接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不少于3场。

(三)就业指导进校园。各区要结合实际,组织职业指导师、企业代表、人力资源经理人等专业团队,配合高校开展职业指导,提供职业能力测评、生涯规划、简历撰写指导、面试求职培训、一对一咨询等服务,合理引导预期,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提升求职能力。有条件的区,可组织毕业生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引导毕业生提升职业认知,找准目标定位,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4月底前,各区至少组织1场校园职业指导活动。

(四)创业服务进校园。各区要遴选优质创业课程、创业师资进校园,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创业培训。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落实场地优惠、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动员毕业生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高校创业师资力量的发掘和培养,在学生身边打造一支创业帮扶队伍,方便学生享受创业服务。

(五)困难帮扶进校园。各区要主动对接高校就业部门,摸排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适时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支持。活动期间,北方人才市场、各区至少组织2场针对困难毕业生和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思路举措,丰富服务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领域协同联动、同向发力。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早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招录计划,优化考试录用时间,加快招录进程。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机构作用,汇集专业资源,为毕业生提供专业化、针对性服务。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区、有关单位要紧扣“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主题,依托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活动预告、做好跟踪报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创新做法,讲述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故事,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引导毕业生自立自强、积极求职创业。

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联系4-6所学校,开展市级示范性“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各区人社局结合本区实际,确定3-4所高校作为联系服务点,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各区要提前做好活动安排,及时统计活动进展情况,于3月20日前报送《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计划表》(见附件1),每月30日前报送《2024年“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随时报送(邮箱:bys@tj.gov.cn)。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马俊杰

        联系电话:83218157

        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  夏致远

        联系电话:23269977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