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文件
人全党〔2011〕03号
关于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书画摄影展览的通知
中心各党支部、各流动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伟大的中国共产党90周年华诞,唱响时代主旋律,按照《人才中心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安排》(人全党〔2011〕03号)的要求,中心定于“七·一”前后举办“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摄影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6月中旬至7月底。作品征集时间为6月15日前。
二、展览主题:以“创新·发展·和谐”为主题,用书画、图片形式反映党的丰功伟绩、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人才服务工作和流动党员队伍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三、展览地点:中心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中心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流动党员。
五、作品要求: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均可,书体不限,风格多样,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人才服务行业特色为佳。硬笔书法须用专用纸张书写,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草书、篆书须另附译文。摄影作品制片7寸至12寸。组照不超过4幅,须粘连。
上报作品时请用正楷注明作者所在处室(流动党员注明所在支部)、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送到中心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王天杰64222759杨蕾 64223537。
六、其他事宜:为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评审组,对所有书画、摄影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书画、摄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党委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建党90周年 书画摄影 通知
报:何宪副部长、长星副部长、部直属机关党委
送:中心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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