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即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系统总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深刻阐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战略任务和根本保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广东省人社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领会,扎扎实实谋划好广东人社“十五五”发展,不断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建议》提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广东省拥有全国最多的就业人员、吸纳了最多的脱贫人口,肩负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稳定全国就业大局的使命任务,必须全力稳住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增量、提高就业质量,让广大劳动者好就业、就好业。
要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深入实施“民生十大工程”就业领域五年行动计划,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在数字经济、高端制造、现代服务等领域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在实施“百千万工程”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抓好基层稳岗增岗,以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提质扩容。
要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是当前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要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抓手,围绕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开展补贴性培训,推动“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协同联动,不断提升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修订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将培训后实现就业、待遇提高或职务晋升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重要因素,做到“培训跟着就业走”。
要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深化拓展“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留粤来粤就业创业。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多措并举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引导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并重,强化劳务协作、打造劳务品牌,把4300多万名农民工特别是466.9万名外省脱贫人口稳在广东。加强对大龄、退役军人、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精准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要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扩范围、降门槛、提额度、优流程。制定促进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升管理运营水平,优化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开展“马兰花”等创业培训项目。用好大湾区创业大赛成果,办好“众创杯”“源来好创业”等赛事活动,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建议》就“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广东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全国第一,但也存在多层次发展不均衡、缴费和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服务质量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等问题,社会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
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稳步推进费率费基过渡工作,统一规范养老保险政策。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要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数据找人”提高参保率,扎实推动高质量参保。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全面加强工伤保险规范管理。深化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行动,引导更多城乡居民参加更高基准保障。
要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管理,常态化开展“清数”“筑墙”行动,深入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完善社保精算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完善职业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机制。要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实施社保智能经办三年行动,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行动,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均等可及、智慧温暖。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建议》提出“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明确“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就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等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人社部门承担着人才评价、激励、流动、服务、保障等具体工作,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职能职责,不断健全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要建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以技工教育为主阵地,以技能竞赛为引领,以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为抓手,以《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为保障,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扩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规模,推动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让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及时得到认可。
要深化人才评价使用制度改革。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持续深化职称、职业资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制度改革。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价、更大力度下放职称评审权。持续实施湾区人才增量提质行动,推进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试点,推动“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提质扩容,促进粤港澳人才有序流动、融合发展。
要营造高品质人才服务生态。聚焦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群体,优化人才港、优粤卡、人才驿站、留创园等平台体系,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性人才服务平台,推动省市平台在活动开展、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度协同,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暖心服务。
强化权益维护保障
《建议》提出“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人社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人社部门不变的初心。广东省市场主体超2000万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1180万人,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较多,欠薪问题易发多发,必须重拳出击、格外较真,坚决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方面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让“求职放心、就业安心”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生动写照。
要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压实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一金四款三制度”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加大向社会公布典型欠薪案例。
要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劳务派遣“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研究制定劳务派遣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用好指导约谈、通报曝光、行政执法等手段,坚决纠正惩戒“黑中介”“招转培”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行动,加强劳动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用工报告制度。
要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健全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动处置机制,探索“人工智能+调解仲裁”应用场景建设试点,推进裁审衔接、诉调对接。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广东省人社部门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跑起来、抢时间、争一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谋发展、促改革、抓落实,全力推动人社事业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作者:杜敏琪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