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须知

一、什么样的人员可以在本中心办理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
   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个人存档,如果您的档案及社保关系近期不准备转出的,可选择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缴费方式。

二、如何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1、所需材料:存档证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18位身份证号码);一张1寸彩照;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及存款回执单;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先到档案室核定工龄;保险关系由外单位转入的,请您还要持医疗手册;
  2、存档人员持材料到人才中心社保部门签定缴纳社会保险代扣协议。
  3、填写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请您详细、准确、如实填写。当您的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发生变化时,请于每月25日前到人才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4、每月20日前来办理,养老失业保险从当月生效,医疗保险从次月生效

三、如何办理续费手续
  1、市社保中心每月5---8日扣款,请您于每月2日之前将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京卡;
  2、以京卡代扣方式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每月15日后可到银行打印扣款明细单。

四、如何办理保险转出
  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银行代扣协议、当天的银行对账单、医疗手册及原在我中心现金缴纳保险的缴费卡于每月15---23日办理保险转出手续。
  注意:档案调离我中心时必须同时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

五、如何调整缴费基数
   如果要求变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最低工资、社平工资的60%、社平工资),请您于每年3月1---15日之间到人才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六、出现未扣款情况时,如何办理
  1、请您定期到银行查询社会保险费扣款是否成功。如因余额不足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扣款失败,一律不做补扣;
  2、当市社保中心连续三个月未扣到您的社会保险费,系统将自动中止扣款。您需持京卡到人才中心重新签订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方能继续缴费;
  3、养老、失业保险银行代扣为当月扣上月保险费(每月5---8日),医疗保险为当月扣当月保险费(每月2---14日),请您注意银行对账单各项保险扣款情况。

七、缴费基数及月扣款明细表(2007年4月---2008年3月)

 

养 老
(月)20%

失 业
(月)2%

医 疗
(月)7%

月合计

年合计

1203最低标准

240.6

24.07

147.42

412.09

4945.08

1805

361.1

36.01

147.42

544.53

6534.36

3008

601.6

60.16

147.42

809.18

9710.16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