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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招工业务流程
一、办理范围
凡与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委托存档单位或个人均可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提供《求职证》复印件
3.没有国家教育部门颁发就业通知书的职高,技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的<<档案移交花名册>>。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5.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年检那页和首页)
三、代办程序
1、填写《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一份、《招聘职工花名册》三份、并在用人单位一栏加盖公章。
2、交纳招工费。200元
3、三周之内招工单位取回已备案的招工花名册,由被招工人员去档案所在街道调档。
4、单位将档案及街道盖过章的招工花名册一并交回,待“中心”将招工手续完成后,档案存入“中心”,单位交纳存档费并办理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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