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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正常退休工作流程
一、退休条件:
1、退休条件:在我中心以自由职业身份存档且社会保险关系在我中心的存档人员,可以在我中心办理。
2、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身份50岁,女干部身份55岁。
二、退休人员递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
1、递交时间:距退休时间提前三个月。
2、递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本人变更页复印件一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一份。
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银行对账单。
原办理保险相关材料(小红本、协议等)
3、填写退休申请,并附工作简历。
三、工作人员查阅档案
1、核实存档人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2、核实社会保险资料是否完备(如工龄审定表、外地转入的进京手续、保险手续等)。
3、核实医保年限是否够(如不够年限核算补交年限及金额)。
4、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本人。
四、具体操作流程
1、社保中心打《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二份);
退休当月15号左右打印退休人员的《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2、计算养老金并填写相关表格
要求: 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
填写以下表格并加盖公章:
1、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
《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
《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3、劳动局养老退休科审批养老金
时间:当月20号前办理;
递交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5、《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6、
退休人员档案。
4、医保中心审批医保年限并减员
时间:退休科审批退休后随后办理。
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只限中断医保缴费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二份)。
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减员手续。
经审核,不够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作补缴,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
5、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减员
时间:于退休审批科、医疗中心审批后随后办理。
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及复印件一份。
到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减员。
6、到社保中心转往街道窗口办理退休转移手续
时间:随后办理。
材料: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注意:在表中,转外区退休人员只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机构加盖社保中心章,本区所在退休人员所在区、转入区都要加盖社保中心章。
7、通知本人办理手续并转往街道
时间:当月二十日前。
本人携带材料: 户口本原件; 医疗手册原件。
交给退休人员材料: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一份;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二份;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 《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以上表均要分别加盖中心养老及医疗保险章。
归入档案材料: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退休申请、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
中心留下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退休人员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
转往街道:
到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递交档案及退休材料;
由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核实退休材料,并办理档案转递及退休金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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