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正常退休工作流程

一、退休条件:
  1、退休条件:在我中心以自由职业身份存档且社会保险关系在我中心的存档人员,可以在我中心办理。
  2、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身份50岁,女干部身份55岁。

二、退休人员递交退休申请及相关材料

1、递交时间:距退休时间提前三个月。
2、递交材料: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本人变更页复印件一份。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一份。
  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银行对账单。
  原办理保险相关材料(小红本、协议等)
3、填写退休申请,并附工作简历。

三、工作人员查阅档案

 1、核实存档人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2、核实社会保险资料是否完备(如工龄审定表、外地转入的进京手续、保险手续等)。
 3、核实医保年限是否够(如不够年限核算补交年限及金额)。
 4、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本人。

四、具体操作流程

 1、社保中心打《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二份);
   退休当月15号左右打印退休人员的《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2、计算养老金并填写相关表格
  要求: 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
  填写以下表格并加盖公章:
   1、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 《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 《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3、劳动局养老退休科审批养老金
  
时间:当月20号前办理;
  递交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5、《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6、 退休人员档案。
 4、医保中心审批医保年限并减员
  时间:退休科审批退休后随后办理。
  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只限中断医保缴费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二份)。
  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减员手续。
  经审核,不够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作补缴,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
 5、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减员
  时间:于退休审批科、医疗中心审批后随后办理。
  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及复印件一份。
  到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减员。
 6、到社保中心转往街道窗口办理退休转移手续
  时间:随后办理。
  材料: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注意:在表中,转外区退休人员只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机构加盖社保中心章,本区所在退休人员所在区、转入区都要加盖社保中心章。
 7、通知本人办理手续并转往街道
  时间:当月二十日前。
  本人携带材料: 户口本原件; 医疗手册原件。
  交给退休人员材料: 《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一份;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二份;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 《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以上表均要分别加盖中心养老及医疗保险章。
   归入档案材料: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退休申请、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
   中心留下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退休人员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
  转往街道:
     到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递交档案及退休材料;
     由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核实退休材料,并办理档案转递及退休金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