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年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21年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人才踊跃参加,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本年度计划顺利完成。各项培养培训活动具体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21年4月7日


天津市2021年自主创新人才

培养培训工作计划

为深化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成长,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培训(以下简称“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信创等重点产业,服务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坚持需求导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拓宽自主创新人才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为重点,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优质师资资源,按照“整体规划、分项实施”的原则,统筹做好培养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人才能力素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培训对象

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和创新型人才团队带头人及成员(以下简称“131”人才和团队);联盟内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博士后人才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三、培训计划安排

本年度培养培训在市级层面共安排公共培训、高端培训、实践培训等3个类型13项活动,均对上述培训对象开放,每项活动均要为联盟单独预留参训名额。人才可结合自身需求,有选择地参加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培训项目

1.院士专家大讲堂(共3期)

培训内容:邀请两院院士、国家和我市知名专家学者,围绕自主创新、爱国奉献、前沿科技等内容进行公益专题讲座,旨在全面提升创新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品德修养。

计划时间:4月至11月。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2.创新人才云学堂

培训内容:依托我市专家学者、创业成功人士、经营管理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管理、科技创新、融资贷款、劳动用工等难题,以及各类人才普遍关心的职业培训、心理健康等方面内容,开展免费网络培训。

计划时间:全年。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依托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紧密结合信创、生物医药等产业实际,开设相关培训课程,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主创新人才创新能力。

计划时间:全年。

承办单位: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高端培训项目

4.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培训内容: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对宏观经济形势、国际形势、创新理论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计划时间:拟于4月举办,共5天。

计划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50人左右,结业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培训结业证书。

承办单位: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5.清华大学访问学者项目

项目内容:鼓励和支持我市人才与清华大学开展项目合作研究,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与合作导师联合申报国家和我市的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发挥清华大学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人才项目开发和创新实践水平。

计划时间:拟于5月申报,录取为访问学者的,将全脱产在清华大学从事科研工作1学年,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计划地点:清华大学。

承办单位: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清华大学。

6.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

培训内容:依托清华大学师资,系统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2021年“两会”精神、“十四五”规划、科技发展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研讨。

计划时间:拟于6月举办,共5天。

计划地点: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授课+线下研讨,50人至100人,结业颁发清华大学培训结业证书。

承办单位: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7.人才综合素质提升专题研修班

培训内容:依托北京大学师资,系统对党史、时事政治、宏观经济热点、现代管理和科学素养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研讨。

计划时间:拟于7月举办,共5天。

计划地点:北京大学。

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50人左右,颁发北京大学培训结业证书。

承办单位: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8.信创产业自主创新人才专题研修班

培训内容:依托浙江大学教育培训资源,系统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研讨。

计划时间:拟于9月举办,共5天。

计划地点:浙江大学。

培训方式: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50人左右,结业颁发浙江大学培训结业证书。

承办单位: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9.智能制造与数字转型专题研修班

培训内容:依托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师资,邀请新加坡、美国等专家学者系统对数字经济、智能科技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研讨。

计划时间:拟于11月举办,共5天。

计划地点: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授课+线下研讨,50人至100人,结业颁发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培训结业证书。

承办单位: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

10.国家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共3期)

培训内容: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科技学习,加强与业内高端人才交流。

计划时间、地点:6月至11月在天津举办,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承办单位通知为准,共30人,每期平均10人参加。

培训方式:线下培训,结业颁发人社部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高研班培训结业证书。

11.学术沙龙活动(共2期)

活动目的:鼓励人才追踪科学前沿,提高政治引领,激励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开阔学术思维、营造学术氛围,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学术交流,邀请院士或知名专家作为指导点评专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创新人才成长。

计划时间地点:拟于6月、12月在天津举办,每期半天。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三)实践培训项目

12.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

活动目的: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发挥我市高层次人才专业优势,组织人才参与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服务基层等项目,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水平、培养为民情怀。

计划时间地点:以市人社局通知为准,共10人左右。

组织单位:市人社局。

13.参加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课题)实践活动

活动目的:发挥人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重点产业、重点工程,给人才压担子、定目标,鼓励和支持人才申报和承担国家和我市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直接参与国家和我市重大项目合作开发,促进产学研结合。

计划时间:全年。

组织单位: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四、有关事宜

(一)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和人才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培养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本区域、本系统和本单位人才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安排,把培养培训工作抓好抓实。

(二)协同推进。市人社局负责培养培训计划各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培养培训计划工作的宣传和推动,督促人才所在单位积极派人参加;人才所在单位负责落实人才参加培养培训所需经费,积极为人才参加培养培训提供便利,帮助其按期完成各项培养(建设)计划目标,其中,“131”人才和团队、“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参加培养培训项目所需的培训费、进修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已划拨到各单位的人才(团队)培养(建设)资助经费中列支;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各项培养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项目计划,印发培训通知,落实师资资源,加强学员管理,落实场地、技术、生活等保障;人才要根据自身需求积极报名参加各项培养培训活动,其中,2018年度“131”团队、2020年度“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原则上要参加2至3项培养培训项目,2019年度“131”人才原则上要参加1至2项培养培训项目。参加培养培训项目所获学时可计入人才本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职称晋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131”人才、“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内容。

(三)严格要求。项目承办单位要做好师资及培训、宣传等内容审查工作,按要求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同时,按照线下培训防疫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服从承办单位管理。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培训前14日内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不得报名参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天津市2021年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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