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专项调查工作。请各市按照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调查质量。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劳动关系处联系。联系人:张国顺,电话:025—83276097。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