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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 分级管理 甘肃构建全方位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189674929575170457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5-03-04

核心提要

●突出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三类重点群体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等三类重点单位,分类明确对监管对象的重点监管内容

●完善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的监管标准和方式,对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提出量化指标,发挥数字赋能职称评审监管作用

●先行建立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分级管理机制,围绕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满意度测评等三个方面,科学划分“ABCD”四个等级的评估标准。对制度缺失严重、执行把关不严、管理较为松散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收回评审权限的处罚

本报兰州讯 (通讯员 甘仁轩)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细化监管程序、创新监管手段,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长效化的监管体系,为维护职称评审的科学性、权威性,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评审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

聚焦政策合力,明确监管职责。厘清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推荐单位)的分工职责,特别是对县(区)人社部门履行的监管责任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守牢责任底线。压实责任链条。通过建立主体明确、职责明晰、重点突出的分级监管体系,让各级监管部门知道“怎么干、干什么”,做到心中有数、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形成按职能职责履行权限,按制度规定承担责任的监管责任链条。

把握关键节点,拓宽监管范围。充实监管重点。突出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三类重点群体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及其组建单位等三类重点单位,分类明确对监管对象的重点监管内容。拓展监管范围。加入了在推荐环节承担审核把关作用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监管内容,靠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评聘一致”原则和“总量控制”要求。重点将承担评审主要职能的评审委员会纳入监管范围,以规范评审程序为目标,明确六个方面监管内容,保证监管对象的全覆盖和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注重抓常抓长,创新监管手段。紧盯监管重点。进一步完善了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的监管标准和方式,对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提出量化指标,借鉴运用“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督查手段,充分利用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平台,发挥数字赋能职称评审监管作用,不断增强数据分析和系统管理的监管效能。创新质量评估。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先行建立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分级管理机制,围绕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满意度测评等三个方面,科学划分“ABCD”四个等级的评估标准,有效推动各级评审委员会对标标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坚持奖惩并举,形成监管震慑。强化结果运用。经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对制度健全、工作有力、责任落实到位的予以通报表扬和扩大评审资格、评审对象有效范围的褒奖;对工作有短板的提出工作建议;对制度有缺失、执行不精准、程序还需规范的进行工作约谈和限期整改;对制度缺失严重、执行把关不严、管理较为松散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收回评审权限的处罚;对于日常工作反映出的突出问题,随时处置、即刻整改。树立鲜明导向。充分发挥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通过建立奖惩并举、奖罚分明的制度,发挥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的导向作用,达到正向引领示范、负向警示鞭策的效果。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各级评审委员会晋位升级,形成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