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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重奖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4194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1-03-18

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落下帷幕,各地纷纷制定政策重奖获奖选手,彰显了各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凭借过硬的技能和本领而获得奖励的技能人才,这些奖励政策既是物质激励,更是精神鼓励。站在领奖台上的选手,也让技能成才之路更加深入人心。

各地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给予奖金奖励。各地奖励政策中均包含对选手的奖金奖励,奖金额度有所差异,与竞赛成绩有一定正相关性。从获得金牌的省份看,获得金牌数量最多的是广东,其对金牌选手奖金额度也最高,为25万元,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均对金牌选手奖励50万元;其次是江苏,为10万元;上海、重庆、四川为7万元;其它省份多为2万元至5万元,个别省份尚未制定奖励政策。总的看,竞赛成绩较好的省份,一般经济相对发达、技工教育水平高,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视程度也高。有些省份虽然没有获得金牌,但参赛前制定了对获奖选手、教练、培养单位等详细的奖励政策,奖励幅度也较大,如陕西省对金、银、铜牌选手的奖金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对4至10名的选手奖金为7万元,内蒙古对金、银、铜牌选手的奖金分别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二是授予荣誉称号。多数省份的奖励政策中涉及授予荣誉称号奖励,主要包括人社部门直接授予相应名次的选手省级技术能手称号;会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对获奖选手直接授予或优先申报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三是其它奖励政策。一些地区给予获奖选手升学、落户等优待政策。如上海对非上海户籍的获奖选手有优先落户机会;浙江各市均进行人才认定,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贵州对于获得优胜奖以上在校学生,给予免试升学政策。四是对教练团队及培养单位奖励及补贴。三分之二以上省份的奖励政策中包含了对获奖项目教练团队及培养单位奖励及补贴,充分体现了对技能人才培养者的高度认可。山西、上海、江苏、湖南、广东等省份对教练团队的资金奖励与选手相同;江苏对获得优胜奖以上选手的主教练授予省级技术能手等;贵州、陕西等省份对入围第46届世赛中国集训队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河南、山东、辽宁等省份对获奖选手培养单位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各地制定并落实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体现了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体现了职业技能竞赛在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一是技能人才激励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措施,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重要的位置,对技能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顶层设计,为技能人才激励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上位依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提高技能人才的政治、经济、社会待遇。技能人才先进模范人物当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工会等各级群团组织中任职,纷纷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在薪酬分配上,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持续完善技能人才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强化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政策导向。各级党政、群团组织、企业等开展优秀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等活动,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赴国外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技能人才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了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正在凸显。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院校的高度重视,掀起了社会各界支持重视技能人才工作的新热潮,形成了技能人才工作的更大合力,为技能人才工作营造了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各地、各行业部门积极落实对获奖选手的配套奖励政策,一些年轻选手通过参赛获得很高荣誉和物质奖励,证明技能成长是一条光明大道,让全社会感受到技能的魅力,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热爱技能、投身技能、提高技能,使“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好就业,高技能、好就业”成为社会共识。

尽管各地制定并落实奖励政策,但大多数省份对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奖励额度还相对较低,各地对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奖励标准仍有提高空间。下一步,各地应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