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之窗
政策法规
专题专栏
标准信息
关于我们
甘肃:伤残津贴17连调
45417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 发布日期:2021-08-04

甘肃省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进行调整,实现17连调。调整后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40元,月人均水平达到3208元。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同步调整提高。各项待遇调整工作于8月底前落实到位。

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维护工伤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甘肃省人社厅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工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