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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实施“人才回流”工程 助力乡村振兴
45631 来源:保康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8-11

近日,保康县实施“人才回流”工程,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打通回乡工作“绿色通道”,助力乡村振兴。

对保康籍或在保康工作的人员,家属在外工作且有意愿回保康工作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保康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状况办理调动手续。支持鼓励在外保康籍企业家、科研人员、知名人士回乡创业,推动人才回乡、资金回流、企业回迁、项目回归。其中,属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回保康县调入事业单位的,经保康县委人才办公室、县人社局认定符合条件的,按人才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对保康籍成功人士回保投资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返乡创业从事农业产业开发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就业创业等各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