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通讯员 赣仁轩)近日,江西省人社厅出台《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从扩大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范围、强化相关职称晋升服务乡村年限要求、加大对驻村帮扶人才职称评审支持力度和拓宽乡村技能人才评价渠道等方面,加大对服务乡村振兴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倾斜力度,鼓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措施》明确,在林业、水利、会计等系列增设基层类别,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小学教育、卫生类等专业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农村经历。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继续落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降分政策。逐步向符合条件的设区市下放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