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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推动技能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
4726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1-12-31

本报青岛讯 (通讯员 青仁轩)近日,青岛人社局出台《关于推动技能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促进技能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力争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2023年技能人才占产业工人队伍比例达到5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2%。

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贯穿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全过程的新录用人员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力争每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10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基础作用、社会培训机构支持作用,动态发布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强化技能培训服务和导向作用。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院校机构合作创建职工培训中心,按规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供给能力。

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聚焦13条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及新就业形态行业开展技能培训,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精准赋能产业发展。实施“一班一企”产教融合,引导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重点培育30个产业急需、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技工教育特色品牌专业,专业设置与主导产业匹配度75%以上。

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围绕支柱产业、重点用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以企业自主评价为重点、第三方评价为突破口,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力争每年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万人以上(其中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2万人),到2023年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现全覆盖。建立10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持行业部门组织发动本行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将相关职责下沉,支持区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的自主评价工作。贯通培训评价全链条,鼓励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在评价前对职工组织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畅通企业培训、评价、补贴通道,实现培训和评价双融合、双推动。

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拔尖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等项目评选,将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表彰奖励范围。推行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并结合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推行实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技校教师、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进一步拓展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