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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东湖区设立“人才执行官” 建高素质人才工作者队伍
47293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日期:2022-01-04

本报南昌讯 (通讯员 邓全生 黄瑜琪)为有效破解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难题,2018年12月起,江西南昌市东湖区将人才工作者作为一个“职业岗位”,设立“人才执行官”,负责指导推进、协调落实人才政策,从事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探索组建一支素质高、政策通、服务优的专职高效人才工作者队伍,目前全区共有124名“人才执行官”。

建立“人才执行官”库。将各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人才工作者纳入“人才执行官”库,负责指导推进、协调落实本单位人才政策。引入第三方市场力量,发挥市场选人、市场评价的作用,由社会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推荐“人才执行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负责人才招聘、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全面推行人才工作者资质认证制度,按资质认证条件,分别确定初级、中级或高级资质,通过设定政治素质、年龄、学历、业务能力等准入条件,提高人才工作者队伍的进入标准。

注重“人才执行官”的系统化培训。通过“人才执行官”资质认证培训和岗位能力培训结合,培养“人才执行官”的理论修养、职业能力。开设“人才执行官训练营”进行系统教学,通过“请进来”专家学者和“走出去”观摩教学相结合,在教室授课的基础上,深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工作先进示范地区和企业经济一线,了解人才工作先进理念,邀请人才方面的专家名师担任导师,以“传、帮、带”等形式,将人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有效增强“人才执行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建立“人才执行官”激励机制。出台《东湖区“人才执行官”鼓励激励办法》,通过开展“十佳人才执行官”“金牌人才执行官”评选活动,树立示范典型。常态化开展选拔优秀“人才执行官”,在评先评优和选拔科级待遇时优先考虑,以及其他一些倾斜性政策安排,搭建人才工作者成长通道。将“人才执行官”工作的成绩与待遇、级别晋升联系起来,彻底解决人才工作者“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干不如少干,不想干、不长干”等问题,提升人才工作者干事活力。

推行“人才执行官”评估考核制度。建立“人才执行官”专项档案,出台《东湖区“人才执行官”考核办法》,实行每季度定期考核,评聘分离制度等方法,把“人才执行官”从事的任务细化量化为6大项23条具体任务,实行积分评价和等级管理,满分100分,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四个等级,为“人才执行官”确定工作成绩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工作不达标的,降低“人才执行官”资质或取消资质。2021年初以来,全区139名“人才执行官”,降低或取消资质15名,有效实现了人才工作者队伍的动态跟踪管理。

东湖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才执行官”的设立有利于解决好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自设立以来,累计为各类人才来东湖落地落户、就业创业、参访交流等提供便利和服务近3000人次。仅今年,“人才执行官”全年跟踪“双招双引”项目30余件,为1000余家企业各层次人才提供了服务,洽谈对接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