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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社保中心聚焦民生关注热点谱写工伤保险新篇
47795 来源: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05


今年以来,省社保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四个聚焦”,创新服务保障方式,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安全网”“保护伞”作用,有效维护工伤职工切身利益,把党史学习教育实际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是聚焦便民减负,持续提升工伤联网结算度。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评估确定办法》,推动全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业务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制发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范本,加强对各级经办机构和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全面推进工伤保险联网结算,指导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与工伤协议机构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接口、统一服务的要求建立实时联网、按月结算的经办模式,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自动完成工伤职工医疗就诊备案,既方便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因伤施治,又能第一时间实现门诊、住院费用联网结算。目前,我省已有工伤医疗协议机构1112家(其中二级以上642家)、工伤康复协议机构75家、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52家,三级医院联网结算开展率50.27%,协议康复机构联网结算开展率57.33%,实现联网结算78万笔、金额6455.4万元,切实减轻了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压力。

二是聚焦降费提标,不断增强工伤保险获得感。按照人社部文件精神,全省延续一年实施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8、9月份全省疫情期间统一降低20%的工伤保险费率,截至11月底全省平均费率为0.52%,共计减收企业工伤保险缴费11.50亿元,2020年以来累计减收90.72亿元,达到了暖企纾困、减轻负担的效果,为助力复工复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正常发展作出了贡献。全力保障工伤职工各项待遇及时准确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数15.09万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8.61亿元,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全国首家明确将工伤职工核酸检测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有效减轻工伤职工经济负担。

三是聚焦规范统一,创新打造省级工伤目录库。充分发挥一体化信息平台全省同办、集聚高效的功能,优化整合全省各地目录库,着手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耗材、康复目录库。药品目录库实行省内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保持一致,诊疗项目、耗材、康复目录库集合全省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筛选确立、定期更新、实时维护。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目录更贴近工伤职工实际需求,有效解决了各地工伤保险药品、诊疗、耗材、康复等标准价格不统一造成的待遇水平差异、基金支出波动等问题,促进工伤职工医疗康复支付更便捷、保障更公平,推进工伤保险药品、诊疗、耗材、康复科学规范管理。

四是聚焦优质高效,扎实做好省本级服务保障。省社保中心自2019年起负责省本级600多家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始终把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理念贯穿其中。业务经办更便捷,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统筹推进业务规范化和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信息无纸化传送,工伤医疗费用精细化管理,工伤待遇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改变了以往申报材料多、人工审核慢、社会化程度低的状况。征缴方式更优化,积极推进省本级工伤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会同省税务局扎实抓好系统改造、数据清理、业务培训、欠费补缴、主动申报一个全过程,让参保单位迅速适应征缴方式改变,全程无痛点体验。为民服务更贴心,多次召开省本级参保单位座谈会,讲解政策,了解需求,改进服务,对部分参保人员数量多、经办人员调整快、工伤事故发生率高的参保单位主动开展政策咨询、系统操作、预防宣传等上门服务,赢得参保单位一致肯定和好评。

下一步,省社保中心将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推动江苏工伤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