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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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专门部署,强调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创造了大量高质量就业岗位。新职业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广阔、多样化的职业发展路径,但也存在部分新职业技能标准缺失、职业培训未能及时跟进、权益保护不足等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制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制度,提升新职业从业者队伍质量。

切实加快标准建设。相关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既要明确职业定义、工作内容、技能要求、考核评价方式等,为企业招聘、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提供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又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修订和完善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引导新职业健康发展。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更新的核心不是命名,而是标准、培训、认证、就业、保障多位一体,其中职业培训是重中之重。一方面,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新职业等重点领域,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对有意愿的劳动者因岗施训,促进其靠技能就业。另一方面,通过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做到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岗”。

注重劳动权益保障。由于工作形式灵活、就业关系复杂,部分新职业从业者面临着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社会保险缴纳不足、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等问题。因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职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和就业关系,加强从业者劳动权益保护,推动建立适合新职业特点的社保制度,提高从业者的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合理确定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保障从业者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者个人也要关注市场需求,把握好新职业带来的新机遇。只有积极了解政策变化,增强对新职业的了解和认可,消除认知偏差,不断学习新知识、获取新技能,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做好职业规划、完成职业转型,才能走稳走好新的就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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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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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专门部署,强调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创造了大量高质量就业岗位。新职业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广阔、多样化的职业发展路径,但也存在部分新职业技能标准缺失、职业培训未能及时跟进、权益保护不足等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标准制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制度,提升新职业从业者队伍质量。

切实加快标准建设。相关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机构,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既要明确职业定义、工作内容、技能要求、考核评价方式等,为企业招聘、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提供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又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修订和完善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引导新职业健康发展。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更新的核心不是命名,而是标准、培训、认证、就业、保障多位一体,其中职业培训是重中之重。一方面,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新职业等重点领域,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对有意愿的劳动者因岗施训,促进其靠技能就业。另一方面,通过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做到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岗”。

注重劳动权益保障。由于工作形式灵活、就业关系复杂,部分新职业从业者面临着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社会保险缴纳不足、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等问题。因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职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和就业关系,加强从业者劳动权益保护,推动建立适合新职业特点的社保制度,提高从业者的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合理确定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保障从业者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者个人也要关注市场需求,把握好新职业带来的新机遇。只有积极了解政策变化,增强对新职业的了解和认可,消除认知偏差,不断学习新知识、获取新技能,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做好职业规划、完成职业转型,才能走稳走好新的就业路。